(甘肃)汽车营销与技术服务专业(专科)
2015年国家开放大学汽车营销与技术服务专业(专科)
授课机构 | 甘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上课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大道419号|详细地图 |
成交/评价 | 5.0分 |
联系电话 | 13893461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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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汽车营销与技术服务专业(专科)专业规则
一、 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发展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具备本专业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汽车技术服务与汽车销售的技能,具有与接受的高等教育水平相符的管理沟通与协调能力,在汽车售后技术服务领域、汽车销售等行业从事汽车销售、营销策划与管理方面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专业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习两年,开放按照两年半安排教学计划,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知识与能力要求:
(1)掌握汽车营销与技术服务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与客户、领导、下属及其他部门在工作上进行率沟通的能力;
(3)具有能在工作过程中准确描述、推理和归纳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能有条理的把需要阐述的问题通过文字准确、清晰的与合作者进行协调并通过合作完成各类办公事务的能力;
(5)在汽车技术报务、汽车销售、汽车保险、二手车经营方面具有初、中级职业能力。
(6)具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意识。
二、 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4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综合实践、特色课。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专科)专业规则表。
三、 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毕业低学分为14学分。
必修课程:开放学习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数学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英语(I)三选一。
其余课程详见附表2,“公共基础课列表”。
2.专业课
该模块毕业低学分为32学分。
必修课程:汽车机械基础、汽车电工电子基础、汽车发动机结构与应用、汽车底盘结构与应用、汽车电器与电子设备、汽车营销及技术服务。
其余课程详见附表1的“专业课列表”。
3.综合实践
该模块毕业低学分为14学分。
课程详见附表1的“综合实践列表”。
4.特色课
特色课是由分部、行业、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开设的课程,该模块高学分设置为16学分。若本模块开设的课程不足16学分,需从专业规则表中选课补足学分。
5.公共基础课程模块和专业课程模块的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
6.综合实践环节计入课程学习,没有完成综合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7.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所有统设课程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8. 本专业规则中的有:汽车营销师(三级) 、汽车营销师(四级) 。课程详见附表3,“课程列表”。
四、 毕业规则
本专业毕业低学分为76学分。
各模块毕业低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14学分
专业课:32学分
综合实践课:14学分
要求:获得一种及以上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