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好章 总则
较好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甘肃农业,英文译名为Gansu Agricultural University,部标代码为10733,上级主管部门为甘肃省教育厅,培养层次以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三条 甘肃农业本部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邮政编码为730070,学校网址为http://www.gsau.edu.cn,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为**。甘肃农业应用技术地址为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东大街146号,甘肃农业园林工程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路58号。
第四条 甘肃农业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1946年10月创建于兰州的国立兽医,现为农业部和甘肃省人民共同建设、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百所高校、甘肃省高水平建设。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2018年计划面向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61个招生专业方向涉及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七科门类。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组织
第六条 根据有关规定,成立甘肃农业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年度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监察处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甘肃省发展和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等有关规定(甘发改收费〔2012〕1879号)。2018年普通本科收费标准为:
1.农林经济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基地班)、英语(翻译方向、商务英语方向、英语语言文学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为4300元/年·生。除以上专业外,其他工学类专业为4500元/年·生,农学、理学类专业为4300元年·生,管理学、法学、文学及经济学类专业为3800元/年·生。
2.住宿费:900元/年·生。
3.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较新相关部门批文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招收的本科学生须符合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第十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学生。
第十一条 我校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往届生均无特殊要求。
第十二条 提档比例按照甘肃省教育厅规定,经与各省教育院(招生办公室)协商后,根据高考、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等情况由我校确定。
第十三条 我校执行有关政策性规定,原则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按照后的投档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第十四条 按志愿录-取,录-取较好志愿考生。在较好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较好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较好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时,可参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时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作为主要依据,采数的原则,根据考生和专业志愿从到低分顺序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相关科目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较好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浙江省考生须符合专业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 我校对考生的单科原则上要求在60分以上,工科类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在90分以上,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在100分以上。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卫生部、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我校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网址:http://bkzsw.gsau.edu.cn。
第十九条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提交甘肃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执行。由甘肃农业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